2023年11月17日,甘肅省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體育局原副局長曹正民受賄一案。
甘肅省慶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2年,被告人曹正民利用擔任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副州長、臨夏市委書記、甘肅省體育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協調辦理相關手續、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3079萬余元,其中300萬元未實際取得。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曹正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曹正民作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群眾及被告人親屬等30余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